一、交费条件
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。
二、交费形式
1、请提前交纳党费,党费每月5元。一次只能交纳6个月党费。即上半年交纳当年下半年党费,下半年交纳来年上半年党费。
2、为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,每在网上连续交费2次(即一年党费)后,需本人持党员手册、一份思想汇报到流动党办现场交费1次。
三、交费收据
党费收据可在交费后30天内到流动党办收费窗口开具。
注意事项:
拖欠党费的党员不能在网上交费。本人需持党员手册(没有党员手册的需持存档凭证、上次的党费收据)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302室流动党办现场咨询办理相关手续。
一、档案保管费缴费标准及依据
1、2005年12月31日前 个人存档,15元/月/人/;单位存档,20元/月/人。河南省物价局【2000】72号文件
2、2006年01月01日—2008年11月12日 10元/月/人 豫政法【2005】49号文件
3、2008年11月13日—2014年12月31日 5元/月/人 豫政【2008】52号文件
4、自2015年1月1日起,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、查阅费、证明费、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。人社部发【2014】90号文件
二、人事代理综合服务包含项目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1、服务项目包含计算工龄、转正定级、代办社保、接转组织关系等。
2、单位 150元/年/单位 个人 50元/年/人 豫计收费【2003】1219号文件